北京市海淀区关于加强城市改造影像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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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街道工委、乡镇党委,各街道办事处、乡镇政府,区委区政府各部委办局,区国家机关,各人民团体及企事业单位: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有关会议精神,加强我区城市改造影像档案管理工作,更好地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建设服务。经区委区政府领导同意,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。 一、城市改造影像档案管理工作原则 城市改造影像档案留存工作要坚持统一领导、分级负责的原则。各立档单位要高度重视,指定专人负责,认真做好城市改造影像档案的收集、整理、归档、保管工作。区档案局负责对城市改造影像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,通过实地检查、组织验收等形式,有序推进城市改造影像档案管理工作。 二、城市改造影像档案管理工作要求 (一)全面收集。为全面、真实、系统地记录我区的城市改造情况,完整地记载城市发展的历史轨迹,各单位应对本单位及辖区内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、环境整治项目、城乡结合部市级挂账重点村的整治改造项目进行全程拍摄。每个项目从留存旧貌,新旧对比的角度分为项目前、项目中、项目后三个阶段。对于重点地区以及具有一定历史、社会、文化价值的旧貌景观要予以重点拍摄,确保城市改造影像档案收集齐全、完整、系统。 (二)规范整理。城市改造影像档案的整理、编目等工作,按照区档案局的相关规定进行整理(见附件1、附件2)。 (三)及时归档。城市改造影像档案在单位负责人领导下,由档案室负责具体业务指导、监督、检查,同时负责声像档案的接收、编目、保管及利用等工作。档案工作人员要监督、指导、协助声像材料制作人员做好声像材料的日常积累工作,并接收制作人员交来的应归档的声像材料,检查归档的声像材料是否完整、准确、系统,是否按归档要求和规范程序进行过系统整理,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向档案室移交。办理移交手续时需填写移交目录一式二份,各执一份备查。 (四)安全保管。城市改造影像档案要设立档案专柜,集中由本单位档案工作人员统一保管。要加强日常检查,严格档案借阅手续,加强库房的科学管理,确保档案实体的完整与安全。 附:1.数码照片档案整理方法 2.录音、录像档案整理方法 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办公室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8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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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码照片及录音录像档案整理方法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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